
▲(视觉中国 / 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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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小汽车、公交车和步行之外配资推荐网,还存在着庞大人群多样化的出行需求。这些需求,不应该被无视。解决电动自行车争议,关键在电动自行车外,应该以更多元的交通工具,丰富对出行需求的供给,新国标也应该与其他政策配合,兼顾民生需求与安全治理,满足最大人群的最大利益。
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
文|王兢
责任编辑|辛省志
近日,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在舆论场引起热烈争论。
根据相关规定,2025年12月1日起,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2024版国家标准,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。而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,在网上被喷成了筛子。比如,传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无车框无后座,宝妈载孩子只能让孩子躺在脚踏板上,放头盔充电器要用商家送的麻袋;速度超过25公里/小时电动机自动断电,会导致车辆急刹容易摔倒;金属座椅无软垫极度不舒适;没有后视镜;等等。这些内容在社交媒体上大肆传播,引起了公众对新国标的愤怒和调侃。
首先要指出,不少传言并不符合实际情况。无车框无后座,只是某些品牌针对特定出行场景推出的某款车型;座椅无软垫也非新国标要求;超速断电不会导致车辆紧急刹停,仍会靠惯性滑行,速度下降后电动机又会恢复动力,不存在所谓急停带来的危险;至于后视镜问题,新国标恰恰是改变了之前的标准,鼓励安装后视镜,但不少厂家出于限重、降低成本等考虑,出厂未标配后视镜,但消费者可以加装。
针对这些不实传言,主流媒体已经进行辟谣。工业和信息化部也于12月5日回应称,新标准修订的目的是全链条减少和消除电动自行车产生火灾、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,并同步提升功能实用性、产品多样性、驾乘舒适性和使用便捷性。个别企业在执行新标准中理解还不够全面、准确,致使产品使用体验不够人性化,但并非行业普遍现象。
不过,对新国标的吐槽也反映出消费者的普遍心态,反映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无法满足公众多元化的出行需求。而满足这些需求,并不是一个标准能够解决的,功夫应在车外。
比如对速度的需求。公众普遍认为,25公里/小时的最高限速太低,甚至比脚蹬还慢。实际上,电动自行车是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,交通安全法规定,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,电动自行车25公里/小时的最高限速,已经留出了充足余地。
工作生活中,确有一部分人对出行工具有更快的需求。摩托车无疑是合适的选项,但目前很多城市禁摩限摩。可考虑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对摩托车尤其是电动摩托车的禁限措施。摩托车属于机动车,驾驶员需要考驾照,需要上车牌、买保险,一旦发生事故,受害者也可以得到救济。
还有对载人载物的需求。电动自行车一个非常重要的应用场景,就是买菜及接送孩子上下学。现在很多地方的交通法规,只允许自行车(包括电动自行车)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,有些地方甚至不允许载人。这需要地方修改相关法规。比如,北京市最近就修订了其非机动车管理条例,允许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不过,这依然无法满足二孩甚至三孩家庭的短途出行需求,有必要放开对二轮、三轮摩托车的政策限制,满足更多应用场景。
又如,电动自行车经常有加装挡风被的情况。挡风被确实存在一定危险性,它会降低操控灵活度、增加视野盲区,还容易被其他车辆挂到。挡风被依据交通法规也是“非法改装”,但不用就要忍受冻手冻脚之苦,消费者在权衡之下还是选择装上——一味以安全为由压制他们的实用需求,未必是合理的政策取向。
还有部分老年人,很难考取摩托车驾照,骑乘需要更高平衡性的二轮自行车,也有难度。对他们的出行需求,也不能一概无视。可以考虑面向这些群体推出更低速度限制、更高安全性能的三轮或者四轮电动车,甚至可以搭载自动紧急刹车等智能辅助驾驶系统,满足这部分老年人的出行需求。
而对外卖员、快递员的来说,电动自行车不只是出行工具,更是谋生的必需品。25公里/小时的限速,对载物的限制,很难满足他们的需求。一些地方对快递等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做出了特殊规定,但在全国层面,电动三轮车其实仍游走在灰色地带。但电动三轮车已客观形成了一个庞大市场,政策对此也应该有更明确的归类和管理规范。
在小汽车、公交车和步行之外,还存在着庞大人群多样化的出行需求。这些需求,不应该被无视。解决电动自行车争议,关键在电动自行车外,应该以更多元的交通工具,丰富对出行需求的供给,新国标也应该与其他政策配合,兼顾民生需求与安全治理,满足最大人群的最大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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